Voice Toolkit V4.2.1 for WebSphere(R) Studio
ReadMe 檔

2003 年 10 月

(C)Copyright IBM Corporation 2001, 2003. All Rights Reserved. Note to U.S. Government Users Restricted Rights - Use, duplication or disclosure restricted by GSA ADP Schedule Contract with IBM Corp.

附註:使用此資訊及其支援的產品之前,請先閱讀本文件中「注意事項」之下的一般資訊。

本 ReadMe 檔分成下列各節:

1.0 簡介
2.0 入門
3.0 已知的問題與修正
    3.1 一般事項
    3.2 語言特定的考量
    3.3 語音辨識測試工具
    3.4 編輯器
    3.5 VoiceXML 測試與除錯
    3.6 文法測試工具
    3.7 Voice Toolkit 文件
4.0 注意事項
5.0 商標
6.0 協力廠商授權


1.0 簡介

本 ReadMe 檔針對「VoiceXML 應用程式開發與除錯」功能與「語音 Portlet 應用程式開發與除錯」功能的已知問題與修正提供了相關資訊。

若要取得這些功能的用法資訊,請在安裝之後參閱線上說明:
 
    說明 > 說明內容 > 語音工具,或


    說明 > 說明內容 > 語音 Portlet 工具


2.0 入門

若要啟動 Voice Toolkit,請在 Windows「開始」功能表中,選取「程式集」 > IBM WebSphere Studio > [您的基礎產品] (例如 Site Developer 5.0 或 Application Developer 5.0)。

  • 如果您的 WebSphere Studio 產品是 5.0 版 (「說明」>「關於 WebSphere Studio Site Developer」),則您應該使用「更新管理程式」自動將產品更新為 5.0.1 版。 請連接到網際網路,開啟 WebSphere Studio,再按一下「說明」>「軟體更新」>「新的更新項目」。完成「可用的更新項目」 視窗時,請勾選 5.0.1 版的更新項目,並遵循螢幕上的指示。
  • 安裝這些工具與啟動 WebSphere Studio 之後,如果可開啟的可用視景清單中沒有「語音」視景, 則您應該在「更新管理程式」(「說明」>「軟體更新」>「擱置變更」) 中啟動新功能。 選取每個已列出之功能的勾選框,然後按一下「完成」。 此動作會確認將工具集外掛程式新增到 WebSphere Studio。
  • 「歡迎使用」(「說明」>「歡迎使用」> Voice Toolkit for WebSphere Studio 或「語音 Portlet 工具」) 包含如何開始使用工具集的資訊。 我們建議您閱讀此說明檔,以取得如何開始使用這些工具的資訊。 「歡迎使用」畫面也包含可連至詳細「入門」資訊的連結,而您也可以在「說明」視窗的「內容」(「說明」>「說明內容」>「語音工具」或「語音 Portlet 工具」) 中找到這些資訊。
  • 除了工具集說明之外,這個套件也包括某些相關書籍。 若要檢視或列印任何相關書籍,您必須使用 Adobe(R) Reader(R) 4.0.5 版或以上版本。若要取得最佳的檢視效果,請使用 Adobe Reader 6.0 版。 若要下載最新版的 Adobe Reader,請跳到 Adobe 網站:www.adobe.com。按一下 Get Adobe Reader,並遵循指示。

  • 3.0 已知的問題與修正

    3.1 一般事項

    • 在某些配置中,當您結束工具集之後 (尤其是在程式異常終止之後),可能會有一或多個 javaw.exe 程序仍繼續執行。 您可以使用 Windows「工作管理員」來尋找與結束任何此類程序。
    • 您使用 Voice Toolkit 建立的專案與檔案,會儲存在您開啟 WebSphere Studio 時所選取的工作區位置中。 如果您解除安裝 Voice Toolkit,工作區仍會保留在系統中,因此可以繼續使用那些檔案。
    • 解除安裝 Voice Toolkit 時,會刪除儲存在下列目錄中的檔案。 如果您在這些目錄中建立檔案,請在解除安裝 Voice Toolkit 之前,將它們複製到另一個資料夾:


          <toolkit_install_directory>/eclipse/plugins/
              com.ibm.voicetools.engines.wvs_4.2.0
         
          <toolkit_install_directory>/eclipse/features/
              com.ibm.wpstools_4.2.0
         
          <toolkit_install_directory>/eclipse/plugins/
              com.ibm.voicetools.browser.wvrsim_4.2.1
         
          <toolkit_install_directory>/eclipse/logs

    • 當您變更「工作台」或「工作台」>「外觀」喜好設定時,「還原預設值」按鈕可能不會還原為原始預設值。 同時,您可能必須先關閉 WebSphere Studio 再重新啟動它,變更才會生效。
    • 如果您收到 "Internal Error - Widget Disposed" 錯誤訊息,請先關閉 WebSphere Studio 再重新啟動它,以從錯誤中回復。
    • 目錄、資料夾與檔案名稱只能使用英數字元與空格。 名稱不應包括非英數字元 (例如 ~!@#$%^&*)。
    • 由於 WebSphere Studio 所附的 JRE 在「Java 音效」支援方面有已知的問題, 所以包含在 Voice Toolkit 中的預設錄音程式不支援 USB 麥克風。
    • 若要從網路資源匯入或使用檔案,請將磁碟機代號對映到該網路資源,再從該網路磁碟機匯入。
    3.2 語言特定的考量
    • 如果您選擇安裝非 IBM 的「語音合成 (TTS)」語言,並用於您的語音應用程式伺服器 (例如 WebSphere Voice Server), 則應參考供應商的文件,以取得供應商實作 VoiceXML 2.0 與「語音合成標記語言 (SSML)」的詳細資料。 此外,如果您使用另一個供應商的語言,則也應該使用該供應商的工具來產生發音。 如果您使用 IBM 工具來產生 SSML 供 TTS 輸出,則結果程式碼可能無法在該語言的部署環境中如預期般執行。
    • VoiceXML Programmer's Guide (pgmguide.pdf) (與工具集包在一起,位置在 「說明」>「說明內容」>「語音工具」(或「語音 Portlet 工具」) >「相關文件」中), 對於 SSML 音素標籤所支援的英文字母方面的資訊並不正確。若要取得更新的資訊,請參閱「IBM 語音合成 SSML 程式設計手冊」(tts_ssml.pdf),它也位於「相關文件」中。
    • 請勿使用 DBCS 字元來建立專案名稱。如果您這麼做,就會發生驗證錯誤,而且不會驗證 XML 檔案。
    • 使用「不明的發音」檢視時,粵語文字會標示為「不明」。 若要工具的粵語功能正確,則 Windows 地區設定應為 Chinese-Taiwan,而非 Chinese-HongKong。 如果您變更「語音工具」喜好設定的語音語言,則必須關閉 WebSphere Studio 才能讓變更生效。
    3.3 語音辨識測試工具
    • 如果您要執行語音辨識測試工具,請勿以 Unicode 格式儲存原稿檔案。 如果您以 Unicode 格式儲存原稿檔案,「結果」對話框就會顯示「原稿評估錯誤!」訊息。 無論您選取或清除「使用 Unicode 模式」勾選框,都會發生此狀況。 若要修正此問題,請勿以 Unicode 格式儲存原稿檔案,並選取「使用 Unicode 模式」勾選框。
    • 如果您使用語音辨識測試工具,且原稿檔案的音效 (.ulw) 或文法 (.fsg) 檔案名稱包含 DBCS 字元, 則必須選取「使用 Unicode 模式」勾選框。 如果您不選取「使用 Unicode 模式」勾選框,則不會顯示結果。
    • 如果您執行語音辨識測試工具,而要辨識的文字詞語具有 DBCS 字元,則可選取「使用 Unicode 模式」勾選框。 如果您不選取勾選框,則不會顯示結果。
    3.4 編輯器
    • 當您選取大型 VoiceXML 檔案中的文字時,有時會花費好幾秒才會出現強調顯示。
    • 如果您在編輯器中開啟檔案,且「復原」自從上次「儲存」之後對檔案進行的所有變更, 則即使檔案回到其原始狀態,檔案仍會被視為具有擱置的變更。
    • 在某些配置中,在您執行或除錯 VoiceXML 應用程式之後,可能會在驗證發音時,遭遇某些問題。 如果發生此狀況,請關閉 WebSphere Studio,結束任何 javaw.exe 與 engine.exe 程序,再重新啟動 WebSphere Studio。 您可以使用 Windows「工作管理員」來尋找與結束任何此類程序。
    • <vxml> 元素必須包含另一個元素,以傳遞 XML 驗證。 因此,由「新檔案」精靈建立的 VoiceXML 文件會在 <vxml> 元素內插入 <meta> 標籤。
    • 如果 VoiceXML 編輯器或 SRGS XML 編輯器中有較長的文字 (例如某些字行的長度有數千個字元),則您可能會遭遇問題。 某些狀況會造成 WebSphere Studio 當掉。如果發生此狀況,請關閉 WebSphere Studio 再重新啟動它。

      以 WebSphere Studio 的「預設文字編輯器」開啟檔案 (「檔案」>「開啟工具」或「從快速功能表開啟工具」), 將長字行分割為數個短字行,然後儲存它並以 VoiceXML 或 SRGS XML 編輯器重新開啟檔案。

    • 如果您正在 VoiceXML 檔案中作業,並且使用「內容輔助」,則按一下描述蹦現視窗就會關閉「內容輔助」視窗。 若要繼續,請重新開啟「內容輔助」。
    • 在 SRGS 與 JSGF 文法編輯器中,如果定義了規則但未使用該規則,將不會產生警告。
    • 如果您看到語法錯誤「此文法的 SISR 中,有一個無法判斷的錯誤」 且沒有字行資訊,則可能是因為在 SRGS XML 或 ABNF 文法中,使用了無效的 SISR 語法。 如果您宣告 SISR 物件,然後參照該物件的未宣告子物件,則文法或 VoiceXML 編輯器就會發生此錯誤。
    • 在 WebSphere Studio 中關閉編輯器之後,可能會有些許延遲,之後您才能刪除檔案。

    3.5 VoiceXML 測試與除錯
    • 如果 VoiceXML 瀏覽器載入的文件為它的 DTD 指定 HTTP URI, 但無法提取 DTD (例如,當您與網路或網際網路中斷連線時),則您執行或除錯的 VoiceXML 應用程式就會結束。
    • 使用「執行」功能表時,如果遺漏「執行身分」子功能表,可使用「執行」工具列圖示來開啟下拉清單。
    • 當您除錯 VoiceXML 應用程式時,無法利用按兩下尺規列的方式來新增岔斷點。 若要新增岔斷點,請用滑鼠右鍵按一下尺規列,並選取「新增岔斷點」。
    • 在除錯模式中逐步執行 VoiceXML 應用程式時,您可能會遭遇較長時間的延遲。
    3.6 文法測試工具
    • 以語音測試文法時,會在「測試結果」區域中列出與已定義之文法項目相符的詞語。 然而,不會列出無法辨識的詞。您不會收到詞語不符合的指示。
    3.7 Voice Toolkit 文件
    • 如果您已在系統上安裝 Adobe Acrobat(R) 6.0,且您在工具集的「說明」視窗中開啟 PDF 檔案, 當您關閉 PDF 檔案或變更為另一個主題時,「說明」視窗可能會停止回應。 如果發生此狀況,請使用「工作管理員」來結束「說明」應用程式,然後重新開啟「說明」視窗。

    4.0 注意事項

    下列段落若與該國之法律條款抵觸,即視為不適用:

    IBM 僅以「現狀」提供本書,而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 (包括但不限於可售性或符合特定效用的保證)。 若有些地區在某些交易上並不允許排除上述保證,則該排除無效。

    本資訊中可能會有技術上或排版印刷上的訛誤。因此,IBM 會定期修訂; 並將修訂後的內容納入新版中。同時,IBM 得隨時改進並 (或) 變動本書中所提及的產品及 (或) 程式。

    本資訊中任何對非 IBM 網站的敘述僅供參考,IBM 對該網站並不提供保證。 該網站上的資料,並非本 IBM 產品所用資料的一部分,如因使用該網站而造成損害,其責任由 貴客戶自行負責。

    本書所提及之非 IBM 產品資訊,係一由產品的供應商,或其出版的聲明或其他公開管道取得。IBM 並未測試過這些產品,也無法確認這些非 IBM 產品的執行效能、 相容性、或任何對產品的其他主張是否完全無誤。如果您對非 IBM 產品的性能有任何的疑問,請逕向該產品的供應商查詢。


    5.0 商標

    下列專有名詞是「國際商業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IBM)」在美國及/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IBM
       WebSphere

    Adobe、Acrobat 及 Reader 是 Adobe Corporation 在美國及/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Intel 及 Pentium 是 Intel Corporation 在美國及/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Microsoft 及 Windows 是 Microsoft Corporation 在美國及/或其他國家的商標。

    Java 和所有以 Java 為基礎的商標和標誌是 Sun Microsystems, Inc. 在美國和/或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其他公司、產品及服務名稱,可能是其他公司的商標或服務標記。


    6.0 協力廠商授權

    本程式包括協力廠商元件,它們以下列為依據:

    縱使 貴客戶與 IBM 或與 IBM 相關之公司或關係企業 (以下統稱 IBM) 之其他合約中另有規定, 下列條款仍適用於本節中指明的所有「協力廠商元件」,或是本產品之「授權」資訊文件中的其他項目: (a) 所有協力廠商元件均以「現狀」提供;(b) IBM 不提供任何明示及默示之保證與條件, 其中包括 (但不限於) 非侵權或干擾之保證,以及針對特殊目的之可售性和適用性的默示保證與條件; (c) 凡與協力廠商元件相關之任何要求,IBM 均不負有任何保證或賠償的責任; (d) 凡與協力廠商元件相關之任何直接、間接、附帶、特殊、懲罰性或衍生之損害,IBM 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