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软件许可协议

第一部分 — 通用条款

一旦下载、安装、复制、访问或使用软件,即表明您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如果您代表他人、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接受此类条款,则您须声 明并保证您拥有完全的授权以使该人员、公司或法律实体受此类条款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此类条款,

- 则请勿下载、安装、复制、访问或使用软件;并且

- 及时将软件和权利证明退还至软件和权利证明的提供方,以便获得您所支付金额的退款。如果您下载了软件,请与软件提供方联系。

“IBM”指 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 或其任一子公司。

“许可信息”(“LI”)指提供专用于软件的信息的文档。http://www.ibm.com/software/sla/ 上提供软件的“许可信息”。也可以通过使用系统命令在软件目录下的某个文件中找到“许可信息”。“许可信息”还可作为手册与软件一 起随附。

“软件”指下列各项,包括原件及其所有的完整的或部分的复制件:1)机器可读的指令或数据;2)组件;3)音像内容(例如图像、 文本、录音或图片);4)相关的许可资料以及 5)许可使用文件或密钥和文档。

“权利证明”(“PoE”)指您以指定级别使用软件的授权证明。该级别是可以度量的,例如,通过处理器数或用户数。PoE 也是 您享有保证、将来的升级价格(如有)和可能的特别机会或促销机会的资格证明。如果 IBM 不向您提供 PoE,则 IBM 可接 受已付讫的收据正本或软件提供方(IBM 或其转售商)的其他销售记录,但此类收据或记录必须说明该软件的名称以及所获得的使用级 别。

“您”和“您的”指个人或单个的法律实体。

本协议包括第一部分(通用条款)、第二部分(国家或地区特别条款)(如有)、许可信息和权利证明,为您与 IBM 之间有关软件 使用的完整协议。本协议替代您与 IBM 之间有关软件使用的任何先前的口头或书面通信。第二部分和“许可信息”中的条款可能替代 或修改第一部分的条款。如果本协议条款和 IBM International Passport Advantage Agreement 的条款间存在冲突,则 IBM International Passport Advantage Agreement 的条 款优先适用。

1. 权利

许可

软件由 IBM 或其供应商所有,受版权保护。软件系许可使用,而非出售。

IBM 在您合法获得软件时授予您使用该软件的非专属性许可。

您可以 1)在 PoE 中规定的使用级别内使用软件,并且 2)制作和安装其复制件,包括备份复制件,以支持此类使用。本许可 证的条款适用于您制作的每一份复制件。您须在软件的每一复制件或复制件的一部分上复制所有的版权声明或所有其他所有权说明。

如果您是通过软件升级而获得软件的,则在安装升级之后,您不得使用升级前的旧软件或将其转让至其他方。

您须确保使用软件的所有人员(不论是本机或远程访问)都仅在您被授权的范围内如此使用软件,并遵守本协议中的条款。

您不得 1)使用、复制、修改或分发软件,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2)反汇编、反编译、或以其他方法解译软件,但法律特别许可且不 得以约定放弃者除外;3)再许可、出租或租赁软件。

如果您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则 IBM 可以终止您的许可。如果 IBM 终止了您的许可,则您必须销毁软件的所有复制件及 其 PoE。

退款保证

如果您因任何原因对软件不满意并且您是原被许可方,则您可获得您所付金额的退款,但您须在发票日期三十(30)天内将软件及其 PoE 退还至软件及其 PoE 的提供方。如果您下载了软件,则请与软件提供方联系以了解获得退款的指导。

软件转让

仅当另一方同意本协议的条款时,您方可将软件和您所有的许可权利和义务转让至该方。当您转让软件时,您必须同时转让本协议的复制 件,包括软件的 PoE。转让之后,您不得使用软件。

2. 费用

软件许可证的应付金额是一次性费用。

一次性费用是以所获得的使用级别(在 PoE 中指定)为基础的。对于应付或已付款项,IBM 不给予返款或退款,除非本协议中 另有规定。

如果您希望提高使用级别,请通知 IBM 或使用级别的提供方并支付一切相应费用。

如有任何政府机构对软件征收税款或其他费用(不包括基于 IBM 净收入的部分),则您须同意支付其规定的费用,或提供豁免文 件。获得软件之后,您须自行负责支付有关软件的任何个人财产税。

3. 有限保证

IBM 保证,在指定的操作环境中使用软件时,它将符合其规格。该保证仅适用于软件未经修改的部分。IBM 不保证软件将不中断 或无错误运行,也不保证纠正所有的软件缺陷。对于使用软件所获得的结果,您须自行负责。

IBM 免费向您提供到 IBM 数据库的访问,该数据库包含已知软件缺陷、缺陷纠正、限制和旁路的有关信息。请在 http: //www.ibm.com/software/support 参考 IBM 软件支持指南(IBM Software Support Guide)以了解更多信息。在原被许可方获得软件至少一(1)年内(“保证期限”),IBM 将保留该信息。

如果软件在保证期限内未能如保证那样运行,并且也不能通过使用 IBM 数据库中提供的信息得以解决,则您可以将软件及其 PoE 退回至软件及其 PoE 的提供方(IBM 或其转售商)以获得您所支付金额的退款。如果您下载了软件,则请与软件提供方联系以 了解获得退款的指导。

此类保证是对您的全部保证,并取代所有其他明示的或暗含的保证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暗含的有关适销和适用于某种特定用途的保证。 某些国家或地区或司法辖区不允许排除明示的或暗含的保证,因此上述排除可能并不适用于您。在此情况下,此类保证仅在保证期限内有 效。保证期限之后将不再适用任何保证。某些国家或地区或司法辖区不允许限制暗含保证的期限,因此上述限制可能并不适用于您。

此类保证给予您特定的法律权利;但您可能还拥有其他权利,此类权利视您所在的国家或地区或司法辖区而定。

4. 责任限制

可能发生因 IBM 一方违约或其他责任,您有权要求 IBM 赔偿损失的情况。在此情况下,无论您以何种依据而有权要求 IBM 赔偿损失(包括重大违约、过失、失实陈述或其他合约或侵权方面的索赔),IBM 的责任仅限于 1)人身伤害(包括死亡)、不动 产和有形动产的损害,2)任何其他实际直接损害金额,赔偿额最高为 IBM 对作为索赔标的物的软件所收取的费用。

此责任限制也适用于 IBM 的软件开发商和供应商。这是 IBM 与其软件开发商和供应商共同的最高赔偿限额。

无论如何,IBM 及其软件开发商和供应商均不对下列各项负责,即使被告知其发生的可能性时,也是如此:

1. 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2. 特别的、附带的或间接的损害,或任何后果性经济损害;或

3. 利润、业务、收入、商誉或预期可节省金额的损失。

某些司法辖区不允许对附带的或后果性的损害有任何的排除或限制,因此上述排除或限制可能并不适用于您。

5. 通则

1.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都不影响任何不能依合同放弃或限制的消费者的法定权利。

2. 如果本协议的任一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的其余规定将继续完全有效。

3. 您同意遵守所有适用的进出口法律和法规。

4. 您同意允许 IBM 在其任何营业场所存储和使用您的联系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此类信息将为双方业务 关系的相关事项进行处理和使用,并可提供给承包商、业务合作伙伴和 IBM 的受托方以供其共同的业务活动使用,包括与您进行通信 (例如,为处理订单、促销和市场调查而与您通信)。

5. 无论是您还是 IBM,均不得在诉因发生两(2)年后方据此协议提起诉讼,但当地法律另有规定不得以约定放弃或限制者除 外。

6. 无论是您还是 IBM,均不对因不可控制的原因而无法履行的任何义务负责。

7. 本协议将不为任何第三方创建任何权利或诉因,IBM 也不对任何第三方对您的索赔负责,但,依据以上“责任限制”一节的许 可,对于 IBM 应付法律责任的人身伤害(包括死亡)或不动产或有形动产的索赔除外。

6. 适用法律、司法辖区和仲裁

适用法律

您与 IBM 双方均同意,您获得软件许可证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将管辖、解释和强制执行本协议主体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 关的您与 IBM 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而不考虑冲突法原则。

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司法辖区

双方的所有权利、责任和义务均受您获得软件许可证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院的管辖。

第二部分 — 国家或地区特别条款

亚太地区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适用法律、司法辖区和仲裁(第六节): “适用法律”分款中的“您获得软件许可证所在的国 家或地区的法律”替换为: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费用(第二节): 添加以下内容:

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都由您支付,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银行费用都由 IBM 支付。

适用法律、司法辖区和仲裁(第六节): “适用法律”分款中的“您获得软件许可证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替换为:

美国纽约州法律(但当地法律另有要求的除外)

本协议的英文版优先于任何其他语言的版本。

Z125-3301-12 (11/2003)
许可信息

除 国际软件许可协议 中的条款和条件外,下列各程序按照下述条款和条件被特许使用。

程序名称:IBM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Network Deployment V6.1
程序号:5724-H88
家用/便携式计算机上的使用授权:如未交付附加许可费用,不得在其他机器上复制和使用本程序。

指定操作环境

有关本程序说明和指定操作环境的信息,可以在随本程序提供的文档例如说明文件中(如有)找到,也可通过 IBM 公布的其他信息 ,例如公告函件找到。

除外组件(Excluded Component)

如果本段的规定在管辖本许可的法律下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不适用本段的规定。下面所列的组件是“除外组件”。无论本协议或您与 IBM 签署的任何其他协议中有任何条款:
(a)此类“除外组件”的第三方供应商(“供应商”)提供这些组件,但不提供任何种类的保证,并且此类供应商声明免除任一和全部 的明示的和暗含的保证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除外组件的所有权、非侵权或冲突的保证以及暗含的关于适销和适用于某种特定用途的 保证和条件;
(b)任何情况下,对于与“除外组件”相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附带的、特别的、惩戒性的、惩罚性的或后果性的损害赔偿,包括 但不限于数据的丢失、可节省金额的损失和利润的损失,供应商无须负责;并且
(c)对于由于“除外组件”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IBM 和此类供应商将无须向您负责,也不为您抗辩、向您赔偿或使您免 遭损失。

尽管有这些排除情况,在德国和奥地利,IBM 对除外组件的保证和责任仅受 IBM 许可协议中分别适用于德国和奥地利的条款的 管辖。

IBM 需要向您提供的关于除外组件的声明和重要信息(包括关于获得某些除外组件的源代码的指导说明)可以在本程序随附的 NOTICES 文件中找到。

您使用除外组件须受本协议条款的管辖,而不受 NOTICES 文件中所包含条款的管辖。本协议中包含的条款由 IBM 提供, 而不是由任何其他方提供。将来本程序的更新版本或修订包可能包含附加的除外组件。此类附加的除外组件及相关声明和信息(如有)将列 在本程序的更新版本或修订包随附的另一个 NOTICES 文件中。

以下为除外组件:
* Apache Ant 1.5.4, 1.6.1, 1.6.2, and 1.6.5
* Apache Axis Code 1.1 and 1.2.1
* Apache Batik 1.5 and 1.5.1
* Apache Derby 10.1
* Apache HTTP Server 2.0.47
* Apache Jakarta Common Discovery 0.2
* Apache Jakarta Commons BeanUtils 1.6
* Apache Jakarta Commons Collections 2.1 and 2.1.1
* Apache Jakarta Commons Digester 1.5, 1.6 and 1.7
* Apache Jakarta Commons-EL 1.0
* Apache Jakarta Commons-JXPath 1.2
* Apache Jakarta Commons Logging 1.0.3 and 1.0.4
* Apache Jakarta Commons-Net 1.1
* Apache Jakarta Commons Validator 1.0.2
* Apache Jakarta JSP Standard Tag Library (JSTL) Code 1.1
* Apache Jakarta ORO 2.0.7
* Apache Jakarta Struts 1.1, 1.2.4, and 1.2.7
* Apache Jasper2 1.0
* Apache Log4J 1.2.8
* Apache Lucene 1.4.3
* Apache Portable Runtime 0.9.4
* Apache Soap 2.3.1
* Apache Tomcat 3.2.4 and 4.1.30
* Apache Web Services Invocation Framework Code (WSIF) 2.0
* Apache WSIL4J 1
* Apache XML4J 4.3 and 4.4
* Aspect J Runtime 1.2.1
* Bean Scripting Framework 2.3
* Cairo 0.4.0 library
* Cairo Binding
* Cup Parser Generator for Java 1.0
* DOM
* DOM Interfaces
* Eclipse 3.1.2
* Eclipse Help System 3.0.1
* Eclipse SDK 3.1.2
* EMF 2.1.2
* FASTCGI 2.4.0
* GEF 3.1.1
* HSQLDB 1.7.1
* InfoZip Code
* International Components for Unicode (ICU) ICU4J 3.4
* International Components for Unicode (ICU) ICU4C 1.8, 2.0 (from XML
C++ Parser 1.4 for z/OS), and 2.4
* Java SSH Applet
* Java SSH code
* JDT 3.0
* jSch 0.1.16 and 0.1.18
* JUnit 3.8.1
* Jython 2.1
* Mozilla API
* Mozilla Binding
* MX4J
* OASIS XML SCHEMAS
* Open SSL 0.9.7c
* OSGi Materials
* PDE 3.0
* Pixman 0.1.4
* Quick 1.0.1
* SAX
* TPTP 4.0.1.1
* UDDI4J 1.0.3, 2.0, 2.0.3, and 2.0.4
* UML2 1.1.1
* UnZipSFX Stub File 5.5.0 (ISMP 5.0.3)
* Visual Editor 1.1.0.1
* WebService Validation Tools (WSVT)
* WSDL4J 1.4 and 1.5.1
* WTP 1.0.2
* Xerces 5.5.0 (OS/400 only)
* Xerces-C 2.4.0
* Xerces-J 2.7
* XHTML DTDs
* XML4C 4.0.1 (from XML C++ Parser 1.4 for z/OS), 5.0.0 (for XML
Toolkit for iSeries V5R1) and 5.4
* XML Schemas
* XSD 2.1.2
* XSLT 2. 7
* zLIB 1.1.4

其他 IBM 程序

本程序是作为一个多产品程序包许可的,包括随本程序一起分发的其他产品(“其他 IBM 程序”)。您被授权安装和使用此类其 他 IBM 程序,仅用于您根据本协议对本程序的许可使用。不得将其他 IBM 程序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您未被授权转让或再销售其 他 IBM 程序。本程序协议的条款可替代或修改其他 IBM 程序的许可条款。如有冲突,本程序的条款优先于其他 IBM 程序随 附许可协议的条款。当您使用本程序的权利到期或终止时,您必须停止使用其他 IBM 程序的所有副本、销毁或立即将所有副本退还给 您获得本程序的该方;如果您下载了其他 IBM 程序,请与您获得本程序的该方联系。如果您希望许可其他 IBM 程序用于上述规 定的限制范围之外的任何使用,请与 IBM 销售代表或您获得本程序的该方联系,以获得相应的许可。

以下是随本程序一起许可的其他 IBM 程序:
IBM Cloudscape V 10
IBM DB2 Connect
IBM DB2 Universal Database Enterprise Edition.
IBM Rational Application Developer Trial Edition
IBM Support Assistant
IBM Tivoli Access Manager for eBusiness
IBM Tivoli Directory Server
Rational Agent Controller

基准测试

您可以将本程序或其子组件的任何基准测试的结果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前提是您:(A)公开透露了基准测试的整套方法(例如,硬件和 软件设置、安装过程和配置文件),(B)使用 IBM 或提供 IBM 产品的第三方(“第三方”)提供的可用于本程序的最新适用 更新、补丁程序和修订包,在其指定的操作环境中运行本程序执行基准测试,并且(C)遵循在本程序的文档中和在 IBM 的用于本程 序的 Web 支持站点上都提供的任一和全部性能调整和“最佳实施”指南。如果您公开了本程序的任何基准测试的结果,则无论您与 IBM 或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协议中有何相反规定,只要 IBM 或第三方在测试您的产品时遵守上述要求(A)、(B)和(C),则 IBM 和第三方有权公开与您的产品有关的基准测试结果。

上述基准测试条款适用于下列程序或组件:
IBM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Network Deployment V6.1

单独许可代码

如果本段的规定在管辖本许可的法律下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不适用本段的规定。下面所列的每个组件均视为“单独许可代码”。根据本程 序随附的 NON_IBM_LICENSE 文件中规定的适用的第三方许可协议的条款将“IBM 单独许可代码”许可给您。无论本 协议或您与 IBM 签署的任何其他协议中有任何条款,此类第三方许可协议将管辖您对所有“单独许可代码”的使用,下面另行声明的 除外。

将来本程序的更新版本或修订包可能包含附加的“单独许可代码”。此类附加的“单独许可代码”及相关许可列在本程序的更新版本或修 订包随附的另一个 NON_IBM_LICENSE 文件中。您承认您已阅读并同意 NON_IBM_LICENSE 文件中包含 的许可协议。如果您不同意这些第三方许可协议的条款,您不得使用“单独许可代码”。

对于根据“国际软件许可协议”(“IPLA”)或“无保证软件的国际许可协议”(“ILAN”)获得的程序,如果您不同意这些第 三方许可协议,但您是本程序原始的被许可方,您可以按照 IBM IPLA 或 ILAN 协议中“退款保证”部分的条款退还本程 序。

请注意:无论第三方许可协议、本协议或您与 IBM 签署的任何其他协议中有任何条款:
(a)IBM 将此单独许可代码提供给您,但不提供任何种类的保证;
(b)IBM 声明免除任一和全部的明示的和暗含的保证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单独许可代码的所有权、非侵权或冲突的保证以 及暗含的关于适销和适用于某种特定用途的保证和条件;
(c)对于由于“单独许可代码”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IBM 将无须向您负责,也不为您抗辩、向您赔偿或使您免遭损失。
(d)对于与“单独许可代码”相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附带的、特别的、惩戒性的、惩罚性的或后果性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数据的丢失、可节省金额的损失和利润的损失,IBM 无须负责。

尽管有这些排除情况,在德国和奥地利,IBM 对单独许可代码的保证和责任仅受 IBM 许可协议中分别适用于德国和奥地利的条 款的管辖。

注意:IBM 可对某些“单独许可代码”提供有限支持。如果提供了此类支持,将在“许可信息”文档中规定与此类支持有关的详细信 息和任何附加条款。

以下是单独许可代码:
* JACL 1.3.2
* GTK+ Binding and GNOME Binding
* HP-UX SDK, for the Java(tm) 2 Platform, Version 5.0

程序特别条款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产品的“Network Deployment”配置可能包含以 下 CD-ROM 和/或 DVD 上的组件:

-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Network Deployment
-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Supplements
-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Toolkit(仅用于 Windows 和 Linux/Intel 平台)
- DB2 通用数据库
- IBM Rational Application Developer 试验版
- Rational Agent Controller
- Quick Start Guide
- Edge Components
- IBM Tivoli Directory Server
- IBM Tivoli Access Manager for eBusiness

您须负责遵守关于您与本程序一起使用的第三方软件的所有许可、协议和版权法。此处对您的授权范围不得超越您使用通过其他方式得到 的、非与本程序一起分发的使用第三方软件的权利。

授权使用:您仅被授权在您已获得本程序的权利证明的范围内使用本程序的组件。

权利证明将授权您按照本程序的权利证明的规定在“单一安装”、“单一处理器”或“单元测试”的基础上使用下面指定的本程序组件。

单一安装:对于本程序的每份“单一安装”权利证明,您被授权在单一机器上安装和使用本程序的每一组件。并且,除非下面另有明确规 定,对于每份“单一安装”权利证明,您仅被授权在还装有本程序的 Application Server 组件的单一机器上安装和 使用本程序的每一组件,仅用于使用或管理该组件。

单一处理器:对于本程序的每份“单一处理器”权利证明,您被授权在带有单一处理器的机器上安装和使用本程序的每一组件。或者,您 也可以在带有多处理器的机器上安装和使用本程序的每一组件,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i. 为此类机器上的每个处理器获得一份单处理器权利证明;或

*ii. 对于符合下面规定的次级容量定价的操作系统和/或系统配置,为此类机器上的本程序组件实际使用的每一处理器(通过使 用 IBM 提供的工具测定或限制)获得一份单一处理器权利证明。要确定机器中本程序实际使用的处理器数量,您可以合计同一机器中使 用的物理处理器的各部分,但是您必须为合计之后本程序所使用的此类机器中的处理器的任何剩余部分获得一份附加的单一处理器权利证 明。符合次级容量定价的操作系统和/或系统和/或系统配置包括:

*合格的 iSeries 硬件
*合格的 pSeries 硬件
*合格的 zSeries 硬件

有关非 IBM 支持的操作系统或其他支持次级容量定价的配置的信息,请与您的 IBM 销售代表联系。

并且,除非下面另有明确授权,对于每份“单一处理器”权利证明,您仅被授权在一台带有单一处理器机器上(或一台带有多处理器的机 器上,前提是如本文两个选项之一中所述您为此类机器上的每个处理器获得一份本程序的权利证明)安装和使用本程序的每一组件,仅用于 使用或管理本程序的 Application Server 组件。

您只能将本程序用于管理您在 Network Deployment 配置中获得的 Application Server 组 件的副本。您不得将程序组件用于其他目的,包括管理作为具有较少限制的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配置的一部分而获得的 Application Server 组件的副本。

单元测试:对于本程序的每份“单元测试”权利证明,您被授权在单一机器上安装本程序的每一组件,供单个开发人员进行“单元测试” ,但仅限于测试由该开发人员编写或创建的代码,以确认此类代码能实现所设计的功能。您并未被授权将根据单元测试权利证明安装和使用 的程序的副本用于下列目的:在与开发人员机器不相连的服务器上测试应用程序,或模拟生产工作负载或测试任何代码、应用程序或系统的 可伸缩性。根据单元测试权利证明,本程序不得用于生产。

除非下面另有规定,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的每份权利证明包括一份“按处理器”权利证明。

多个组件版本:本程序介质可能包含同一个程序组件的多个版本,例如为不同操作系统设计的版本和翻译成不同语言的版本。本程序的每 份权利证明(不论是单一安装、单一处理器或单元测试)均授权您使用本程序组件的单个版本。您未被授权根据同一份权利证明使用本程序 同一组件的多个版本,即使本程序的介质包含某个组件的多个版本。

无限复制的组件:除上述授权之外,对于本程序的每份权利证明(不论是单一安装、单一处理器或单元测试),您均被授权在您的任一机 器上安装和使用下列程序组件的数量不限的副本,用于支持您对本程序其他组件的授权使用。对于您为 IBM HTTP Server for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组件获得的每份权利证明,您仅有权获得本协议下的保修服 务。

- IBM HTTP Server for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 Administrative Scripting
- Administrative Console
- 性能和分析工具:Dynamic Cache Monitor、Tivoli Performance Viewer 和 Performance Servlet
- WebServer 插件
- Application Clients(包括 WebServices Thin Client 和 Thin Admin Client)
- Memory Dump Diagnostic for Java(MDD4J)

受限使用组件:您对以下程序组件的使用仅限于支持其他程序组件(下文规定)。您不得将以下程序组件用于其他目的。

1. Cloudscape 组件:您可使用 IBM Cloudscape 组件,专门用于开发、测试和评估应用程序并仅作 为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所生成和管理的数据的数据库用于生产。

一些授权生产使用的示例包括:

(i)通过使用本程序的“session persistence”组件提供“HTTP Session Objects”的持 久性,以支持您对此类组件的授权使用;

(ii)为本程序的 UDDI Registry 组件提供数据库,以支持您对此类组件的授权使用;

(iii)为本程序的 Scheduler 和 EJB Timer 组件提供数据库,以支持您对此类组件的授权使用;以及

(iv)为本程序的消息传递引擎组件提供数据库,以支持您对此类组件的授权使用。

所有 IBM Cloudscape 组件均不得脱离本程序单独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或支持任何其他程序。如果您希望许可 IBM Cloudscape 用于本许可限制范围之外的任何使用,请与 IBM 销售代表联系,以获得相应的许可。

2. DATA DIRECT TECHNOLOGIES 组件:您仅被授权安装和使用本程序的 Data Direct 组件 ,支持您对 Application Server 组件的授权使用。您不得将 Data Direct 组件用于其他目的。

3. INTEGRATED SOLUTIONS CONSOLE:本程序包括一种版本的 IBM Integrated Solutions Console(ISC)组件。除非本 LI 中另有规定,您被授权将此 ISC 组件、其嵌入式组件和编程接口仅用于软件程序 的安装、配置和管理。

4.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Toolkit:您被授权在您的任一机器上安装和使用 Application Server Toolkit 组件的不限数量的副本,以支持您对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其他组件的授权使用。使用本程序的 Application Server Toolkit 组件开发的应用程序仅能与您已为其 获得本程序权利证明的 Application Server 产品一起部署和使用。您不得将本程序的 Application Server Toolkit 组件用于其他目的。

5. Edge 组件:本程序的 Edge 组件可分为两(2)类:主要组件和次要组件。主要组件为高速缓存代理和负载均衡程 序。次要组件扩展了主要组件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站点选择程序、度量服务器、咨询程序和定制顾问程序。对于本程序的每一权利证明,您 被授权在任何机器上安装和使用:(A)每个 Edge 主要组件的一(1)份副本;和(B)Edge 次要组件的不限数量的副本。

6. Proxy Server 组件:本程序的 Proxy Server 组件可分为两(2)类:主要组件和次要组件。主要 组件为高速缓存代理。次要组件扩展了主要组件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站点选择程序、度量服务器、咨询程序和定制顾问程序。对于本程序 的每一权利证明,您被授权在任何机器上安装和使用:(A)每个 Proxy Server 主要组件的一(1)份副本;和(B) Proxy Server 次要组件的不限数量的副本。

7. DB2 组件:IBM DB2 通用数据库企业版 CD-ROM 包含 DB2 通用数据库的各部分组件(“DB2 组 件”)。对于您获得的该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配置的每份权利证明,您被授权在单处理器机器上 (或多处理器机器上,前提是您为该机器上的每个处理器获得该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配置的权 利证明)安装和使用此类 DB2 组件,但仅用作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生成和管理的数据 的数据库。

一些授权使用的示例包括:

(i)通过使用本程序的 Application Server 组件的“session persistence”组件提供 “HTTP Session Objects”的持久性,以支持您根据本“许可信息”文档的条款和条件对此类 Application Server 组件的授权使用;以及

(ii)为本程序的 UDDI Registry 组件提供数据库,以支持您根据本“许可信息”文档的条款和条件对此类 UDDI Registry 组件的授权使用。

(iii)为本程序的 Application Server 组件的 Scheduler 和 EJB Timer 组件提供 数据库,以支持您根据本“许可信息”文档的条款和条件对此类 Scheduler 和 Asynchronous Beans 组 件的授权使用;以及

(iv)为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的“Application Server CD- ROM”的消息传递引擎组件提供数据库,以支持您根据本“许可信息”文档的条款和条件对此类消息传递引擎组件的授权使用。

您未被授权为查询或生成报告而创建从其他应用程序或组件到 DB2 组件的入站连接。您未被授权构建定制数据库。您被授权在与安 装了该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配置的其他组件的同一机器上或独立于该机器的其他机器上安装 和使用 DB2 组件的该有限使用的副本,但须遵守上述限制。要将 DB2 组件用于上述规定之外的其他目的,您必须为 DB2 通用数据库软件产品获得授权此类使用的一份单独的权利证明。

8. Tivoli Access Manager 组件:IBM Tivoli Access Manager for eBusiness(“Access Manager”组件)仅可用于支持您对 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Tivoli Access Manager JACC 供应商服务器的使用。Access Manager 组件的使用仅限于与本程序一起使 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要将 Access Manager 组件用于上述规定之外的其他目的,您必须另外为 IBM Tivoli Access Manager for eBusiness 软件产品获得授权此类使用的一份权利证明。

升级:对于 i5/OS 平台,如果本程序是升级版,则仅当您是本程序的旧版本或发行版的授权用户,拥有使用此升级版(本“合格 产品”)的资格,并且仅当您(i)销毁本合格产品或将此新程序作为合格产品安装在相同的机器上,同时(ii)不得将本合格产品转让 给任何其他人,也不在任何其他机器上使用该产品,您才被授权使用本程序。

HP-UX Java RTE:此 Application Server 可能包含 HP-UX Java RTE 软件(作 为单独许可代码),该软件根据 HP-UX 许可协议的条款而不是本协议的条款授权您使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许对 HP-UX Java RTE 软件进行修改和脱离本程序进行再发布,或将 HP-UX Java RTE 软件用于运行集成它的程序之外的目的。

源代码:本程序的某些组件可能以源代码格式提供。无论本协议有任何相反规定,支持仅提供给本程序包中这些组件的未经修改的、二进 制代码版本,而不是这些组件的源代码或您可能创建的此类组件的修改后版本。

支持信息:有关非 IBM 支持的操作系统或其他特定配置和您必须获得程序支持的程序组件级别的信息,请与您的 IBM 销售代 表联系。

TECHNOLOGY PREVIEW 代码:随本程序更新版本一起包含或分发的 Technology Preview 代 码。Technology Preview 代码将标识在“Notices 文件”)(或更新版本随附的业已更新的 “Notices 文件)中或此类“Notices 文件”中所引用的一个或多个文件。IBM 可能不会将此代码的一部分或全部作为一个产品全面上 市。未授权 Technology Preview 代码的生产性使用。Technology Preview 代码将仅用于内部评 估、测试或演示目的,但不提供任何支持。您不得将 Technology Preview 代码转让给另一方。 Technology Preview 代码可能包含禁用设置,将防止该代码在评估期限结束之后仍然被使用。您不得擅自改动该禁用设置或 Technology Preview 代码。您务必谨慎从事,以免因本程序不再能够使用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数据的损失。评估期限自您同意本协议条款之时 起算,到以下时间终止:1)Notices 文件(或更新版本随附的业已更新的 Notices 文件)中或此类 Notices 文件中所引用的一个或多个文件中明确规定的期间或日期,2)IBM 另行通知时,或 3)当 Technology Preview 代码自动禁用时。除非 IBM 在 Notices 文件(或更新版本随附的业已更新的 Notices 文件)中或您可能保 留 Technology Preview 代码的此类 Notices 文件中所引用的一个或多个文件中明确规定,您须在评估期限 结束后十天之内销毁 Technology Preview 代码及其所有副本。如果 IBM 通知您可以保留指定的 Technology Preview 代码并通知您授权此类 Technology Preview 代码的生产性使用,则收到此类通知之后,指定 的 Technology Preview 代码将不再构成一个除外组件,并且本段中的上述规定将不再适用于此类 Technology Preview 代码。


D/N: L-MKYE-6N4MJL
P/N: L-MKYE-6N4MJ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