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保程序的国际许协议

 

第一部分 - 通用条款

 

、安装、制、访问单击接受,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程序,即表明被可方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如果您代表被可方接受此条款,述并保有完全的授以使可方接受此条款的束。如果您不同意此条款,

 

* 则请勿下、安装、制、访问单击接受,或使用程序;并且

 

* 立即将未使用的介和文档退至提供方,以便得您所支付金的退款。如果下了程序,那么请销毁程序的所有副本。

 

1.

 

使用”- TOSHIBA 在您的票中指定的使用级别,或者如果未指定任何级别,授您安装和使用程序的级别可按安装数、客数或 TOSHIBA 指定的其他使用级别进量。

 

“TOSHIBA”- Toshiba Global Commerce Solutions, Inc. 或其任一附属公司。

 

可信息“LI”- 提供程序正式范及与特定程序相的任何附加条款和条件的文档。程序的 LI 可通以下站点取:http://www.toshibagcs.com/licensing LI 也可以通使用系命令在程序目下找到,或者作手册与程序一起提供。

 

程序” - 下列各,包括原件及其所有的完整的或部分的副本:1)机器可的指令或数据;2件、文件和模3)音像内容(例如像、文本、音或片);以及 4)相可材料(比如密和文档)。

 

2. 协议结

 

协议包括:第一部分 - 通用条款、第二部分 - 国家或地区特条款(如有)和 LI,构成被可方与 TOSHIBA 程序使用的完整协议。本协议替代被可方与 TOSHIBA 程序使用的任何先前的口面通信。第二部分的条款可能替代或修改第一部分的相内容。如有冲突,LI 的条款先于两部分的定。

 

3. 可授予

 

程序由 TOSHIBA TOSHIBA 商全部或部分所有,受版。程序系可使用,而非出售。源代码视为机密。

 

TOSHIBA 授予被可方行以下操作的非可,以便被可方:1) 在授使用级别内使用程序,2) 制作和安装合理数量的副本,以支持此使用,3) 制作份副本,前提是:

 

a. 可方已合法取程序,并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b. 份副本,除非被份的程序无法行;

 

c. 可方在程序的一完整副本或部分副本中制所有的版声明和其他所有权说明;

 

d. 可方确保使用程序的所有人(不是本地或访问)都 1仅为可方的利益使用程序;以及 2)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e. 可方不得 1)使用、制、修改或分程序,除非本协议明确可;2本程序行反汇编、反编译或以其他方式翻或反向工程;但法律明确可且不得以定放弃者除外;3)独立于程序而独使用程序件、文件、模、音像内容或相关许可材料;或 4)再可、出租或租程序;并且

 

f. 如果被可方取本程序作支持程序,那可方只能将本程序用于支持主程序,并遵守主程序可中的任何限制条款。或者,如果被可方取本程序作主程序,那可方只能将所有支持程序用于支持本主程序,并遵守本协议中的任何限制条款。本 f 中的支持程序是属于另外一个 TOSHIBA 程序(主程序)的一部分的程序,并且在主程序 LI 中被标识为支持程序。(要取不些限制的支持程序可,被可方应联系其支持程序的供方。)

 

可适用于被可方制作的份程序副本。

 

3.1 换购、更新、修

 

3.1.1 换购

 

如果 TOSHIBA 宣布程序被换购程序替,那被替程序的可将因此自动终止。

 

3.1.2 更新、修

 

可方得程序的更新、修,被可方接受其 LI 定的适用于此更新、修丁的任何附加或不同的条款。如果未提供附加或不同条款,那更新、修丁只需遵守本协议定。如果程序被更新替,被可方同意立即停止被替程序的使用。

 

3.2 固定期限

 

如果 TOSHIBA 授予固定期限的程序可,那可方的可将在固定期间结止,除非被可方和 TOSHIBA 同意续签许协议

 

3.3 期限和

 

协议在被止前一直保持有效。

 

如果被可方未能遵守本协议条款, TOSHIBA 可以止被可方的可。

 

如果可由于任何理由被任意一方止,被可方同意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可方制作的程序的所有副本。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其性致使其有效期超出本协议终止期限,那么这些条款一直保持有效,直至履行完,并且适用于双方各自的任者和受人。

 

4.

 

用(如有)基于票中定的所得的授使用级别付或已付款TOSHIBA 贷记或退款,除非本协议中另有定。

 

如果被可方希望提高授使用级别,那可方必提前通知 TOSHIBA TOSHIBA 经销商,并支付任何适用的用。

 

5. 税收

 

如有任何政府机构程序征收税款或其他用(不包括基于 TOSHIBA 收入的部分),可方同意支付票中定的金,或提供相的豁免文件。得程序之后,被可方自行负责支付有程序的任何个人财产税。如果由于出口、口、转让或在原被可方可的国家或地区之外访问或使用本程序,政府机构因此征收税款或其他用,那可方同意负责并支付征收的税款或用。

 

6. 退款保

 

如果被可方由于任何原因程序不意,并且是原被可方,那可方可以止本可,并得就程序已支付金的退款(如有),前提是被可方在票日期的 30 天内将本程序退还给其取得程序及明的一方。如果可是可续签的固定期限可,那只有被可方在初始期限的前 30 天内退本程序才能得退款。如果被可方下了程序,可方与程序提供方系以了解得退款的指

 

7. 程序转让

 

当另一方同意本协议的条款,被可方方可将程序和所有的利和义务转让方。如果可由于任何理由被任意一方止,被可方不得将程序转让给另一方。被可方不得转让部分 1)程序或 2)程序的授使用。被可方转让程序须转让协议的一份硬拷,包括 LI转让之后,被可方的可将立即被止。

 

8. 无保

 

除了无法排除的任何法定保TOSHIBA 不做任何有本程序或支持(如有)的明示或暗含的保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暗含的有性、令人意的量、适用于某特定用途、所有及任何不侵的保或条件。

 

某些国家或司法区不允排除明示的或暗含的保,因此上述除外条款可能并不适用于被可方。在此情况下,此证仅在法律要求的最短保期限内有效。任何保在保修期限之后将不再适用。某些国家或司法区不允限制暗含保的期限,因此上述限制可能并不适用于被可方。被可方可能有其他利,此类权可方所在的国家或司法区而定。

 

本小 8 中的免声明和排除条款同适用于任何 TOSHIBA 的程序开发商和供商。

 

TOSHIBA 程序的制造商、供商或布商可能提供其自己的保

 

TOSHIBA 不提供任何支持,除非 TOSHIBA 另行定。此情况下,TOSHIBA 提供的任何支持受本小 8 中的免声明和排除条款的束。

 

9. 可方数据和数据

 

帮助被可方确定程序问题的根源,TOSHIBA 可能要求被可方 1)允 TOSHIBA 访问可方的系,或 2)向 TOSHIBA 送被可方的信息和系数据。但是,TOSHIBA 没有义务提供此帮助,除非 TOSHIBA 和被可方签订独的协议 TOSHIBA 向被可方提供超出在本协议 TOSHIBA 义务的支持型。任何情况下,TOSHIBA 将使用错误问题的信息来改善其品和服,并帮助提供相的支持,被可方同意 TOSHIBA 具有所有利以此方式使用此信息。些目的,TOSHIBA 可以使用 TOSHIBA 体和分包商(包括被可方所在国家或地区之外的一个或多个国家或地区的 TOSHIBA 体和分包商),并且被可方授 TOSHIBA 这样做。

 

可方仍负责 1)被可方提供 TOSHIBA 的任何数据的数据和内容;2选择于数据访问、安全性、加密、使用和传输(包括任何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以及 3份和恢任何数据及已存数据。被可方将不向 TOSHIBA 送任何数据形式或其他形式的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或提供此信息的访问。如果由于向 TOSHIBA 错误发送此信息或 TOSHIBA 失或透露此信息而造成失,包括任何第三方索失,那可方将负责支付合理的用和其他款

 

10. 任限制

 

10 部分(任限制)中的限制和除外在不得以合同放弃利的适用法律未作出禁止性定的限度内完全适用。

 

10.1 TOSHIBA 可能承担任的

 

如果生因 TOSHIBA 违约承担其他任的情况,被可方有要求 TOSHIBA 赔偿损失。无可方以何依据要求 TOSHIBA 赔偿损失(包括重大违约失、失实陈述或其他合或侵方面的索),TOSHIBA 的全部限于 1)人身害(包括死亡)赔偿、不动产和有形动产害,以及 2)任何其他实际直接赔偿赔偿额最高 TOSHIBA 赔标的物的程序所收取的用(如果程序按固定期限可收最高 12 个月的收)。

 

任限制也适用于任何 TOSHIBA 的程序开发商和供商。 TOSHIBA 与其程序开发商和供商共同的最高赔偿

 

10.2 TOSHIBA 不承担任的

 

如何,TOSHIBA 及其程序开发商和供商均不下列各项负责,即使已被告知其生的可能性:

 

a. 数据的失或坏;

 

b. 的、附的、惩罚性的或接的赔偿,或任何后果性经济损赔偿;或

 

c. 业务、收入、商誉或期可省金失。

 

11. 验证

 

此第 11 部分(合验证)中,“ILAN 程序条款指的是 1) 协议 TOSHIBA 提供的适用的协议和交易文件,以及 2) TOSHIBA 件政策,政策可在 TOSHIBA 件政策站点 (http://www.toshibagcs.com/policies/software) 上找到,包括但不限于份、次容量定价和迁移的政策。

 

11 部分定的利和义务在程序被可方的期限及之后两年内保持有效。

 

11.1 验证流程

 

可方同意建、保留并向 TOSHIBA 及其审查员提供准确记录、系工具果以及其他系信息,上述内容充分以便提供被可方所有程序的使用均符合 ILAN 程序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所有 TOSHIBA 适用的可和定价申条款)的可审计验证。被可方负责 1)确保其使用不超出授使用级别,以及 2)始遵守 ILAN 程序条款。

 

在事先合理通知的情况下,TOSHIBA 可以验证可方了任何目的在所有的地点以及所有境中 ILAN 程序条款管的程序的使用是否遵守 ILAN 程序条款。 类验证将以尽量不干可方的业务的方式行,并且可以在正常营业时间在被可方的行。TOSHIBA 可以使用独立审查员协助此类验证,但前提是 TOSHIBA 和此审查员签订适当的面保密协议

 

11.2 解决

 

如果任何此类验证显示被可方程序的使用超出其授使用级别或者未遵守 ILAN 程序条款,那 TOSHIBA 面通知被可方。 可方同意立即向 TOSHIBA 支付 TOSHIBA 票中指定的以下方面用:1)任何此级别使用;2)超级别使用的期或两年(以短者准)级别使用的支持;以及 3)此验证所确定的任何用和其他任。

 

12. 第三方声明

 

本程序可能包含第三方代些代 TOSHIBA,而不是第三方,根据本协议向被可方可。随附的第三方代的声明(第三方声明,如有)供告知被可方。些声明可以在程序的声明文件中找到。于如何取某些第三方代的源代的信息可以在第三方声明中找到。如果在第三方声明中,TOSHIBA 将第三方代码标识为可修改第三方代,那 TOSHIBA 可方 1)修改可修改第三方代,以及 2于可修改第三方代直接接口的程序模块进行反向工程,前提是这样做的唯一目的是可方第三方代的修改调试TOSHIBA 的服和支持义务(如有)适用于未修改的程序。

 

本程序可能另外包含第三方代些代由第三方而不是 TOSHIBA 根据本协议向被可方可。 票随附的包和/或程序的声明文件中,在安装期单击浏览协议形式涵盖针对型第三方代的声明和可条款(第三方可条款,如有)。

 

13. 一般条款

 

a. 协议中的任何定均不影响消有的,而且不得以协议形式加以限定或免除的法定利。

 

b. 除非被可方与 TOSHIBA 面形式另行定, TOSHIBA 以有形的方式提供的程序,在将此程序交付 TOSHIBA 指定的承运人之后,TOSHIBA 即完成了其装运和交付的义务

 

c. 如果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定被定无效或不可行,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依然继续完全有效。

 

d. 可方同意遵守所有适用的出口和口法律及法,包括美国禁运和制裁法以及出口到某些最或用途的限制定。

 

e. 可方授 Toshiba Global Commerce Solutions Holdings Corporation 及其子公司(和其承人和受人、承包商及 TOSHIBA 业务合作伙伴)在其业务的任何地方存和使用被可方的业务联系信息,以展与 TOSHIBA 品和服业务或推 TOSHIBA 与被可方之业务关系。

 

f. 在主另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前,一方另一方有合理的机会来遵守协议。双方将努力通友好方式解决双方之与本协议的所有争、分歧和利主

 

g. 除非适用法律另有定而无法定放弃或限制,否1)任何一方都不会在与本协议的索赔诉生超两年后提起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以及 2)在此类时间限制期之后任何此以及与索的所有各自的利都将于无效。

 

h. 是被可方 TOSHIBA,均不因其不可控制的原因而无法履行的任何义务负责

 

i. 协议没有任何第三方诉讼利或因,TOSHIBA 也不任何第三方可方的索赔负责,但如以上第 10.1 TOSHIBA 可能承担任的目)所允的,TOSHIBA 应对第三方承担法律任的人身害(包括死亡)或不动产或有形动产的索除外。

 

j. 署本协议时,双方均未依未在本协议定的任何述,包括但不限于于以下方面的 1)程序的性能或功能外;2)其他方的经验或建;或 3)任何被可方可能实现果或可省金

 

k. TOSHIBA 与某些组织(称作 TOSHIBA 业务合作伙伴)协议,以推广、营销和支持某些程序。TOSHIBA 业务合作伙伴依然独立于 TOSHIBA TOSHIBA 业务合作伙伴的行述或者可方的义务TOSHIBA 不承担任。

 

l. 可方与 TOSHIBA 的其他协议(比如 TOSHIBA 户协议)下的可和知识产权赔偿条款不适用于根据本协议授予的程序可。

 

m. 双方同意交的所有信息均非保密。如果其中一方要求交保密信息,那将按照已署的保密协议进行交

 

14. 地理范和适用法律

 

14.1 适用法律

 

双方均同意,被可方得程序可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将管、解行由本协议标的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的被可方与 TOSHIBA 利、任和义务,而不考法律冲突原

 

合国国际货售合同公》不适于用本协议

 

14.2 辖权

 

双方的所有利、任和义务均受被可方得程序可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院的管

 

第二部分 - 国家或地区特条款

 

于以下指定国家或地区中授予的可,以下条款替代或修改第 1 部分中引用的条款。第 1 部分中未通过这些修正更改的所有条款均保持不并保持其效力。此第 2 部分组织为

 

* 1 部分的国家或地区修正,第 14 (适用法律和管辖权);以及

 

* 其他协议条款的太国家或地区修正。

 

1 部分的国家或地区修正,第 14 (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14.3 仲裁

 

以下段落适用于中人民共和国,因而添加新的第 14.3 (仲裁)。在适用适用法律和程序规则的范内, 14.3 的条款先于第 14.2 (管辖权)的条款:

 

太地区

 

(2) 在中人民共和国:

 

如果未达成解决,争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会,以根据仲裁委会当有效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将在北京以中文行。仲裁决定具有最效力并双方具有束力。仲裁期,本协议将得到继续履行,但双方生争并正在行仲裁的部分除外。

 

太地区国家或地区修正

 

人民共和国

 

4.

 

添加以下内容:

 

所有在中人民共和国之内生的用均由被可方承担,在中人民共和国以外生的用均由 TOSHIBA 承担。

 

Z126-6072-00 (12/2012)

 

 

 

 

许可信息

 

TOSHIBA 无保证程序的国际许可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外,下列各程序按照下述条款和条件被特许使用。

 

程序名称:Toshiba POS Monitor Inventory Drivers for Linux Version 1.3

程序号:5639-FF9

 

有限使用程序

 

本程序仅提供用于以下标识的指定硬件或硬件配置,或对其的升级。禁止被许可方将本程序与任何其他硬件连接使用。

 

指定的硬件或硬件配置:

TOSHIBA TCxWave 6140

TOSHIBA SurePOS 100: 4613

TOSHIBA SurePOS 300: 4810, 4910

TOSHIBA SurePOS 500: 4840, 4846, 4851, 4852, 4961

TOSHIBA SurePOS 700: 4800, 4900

TOSHIBA Kiosks: 4835, 4836, 4838

TOSHIBA SureOne: 4614, 5615

TOSHIBA Self Checkout Systems

TOSHIBA 469x POS Systems

TOSHIBA 4674 POS Systems

TOSHIBA POS Peripherals

Non-TOSHIBA POS Cash Drawer attached to the above listed TOSHIBA hardware.

Non-TOSHIBA POS RS485/USB Scanners, RS485/USB Scales attached to the above listed TOSHIBA Syst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