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這時,就已經完成高階的使用者介面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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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指出主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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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定義使用者介面元素及其導覽途徑(導覽圖)。
因此現在可以執行使用者介面元素的詳細設計。以下是設計使用者介面元素時的不同層面。這些會在以下逐一說明:
設計主視窗的視覺呈現
主視窗的視覺呈現以及特別是主視窗本身,會對系統的可用性有重大影響。此視覺呈現的設計是要決定需要呈現包含的使用者介面元素的哪些部分(內容)。可以使用事件的分鏡腳本流程,來協助所要顯示的內容優先順序。如果使用者需要看到使用者介面元素的許多不同內容,您就可以實作主視窗的多個視圖,每一個視圖呈現一組不同的內容。設計此種視覺呈現時,也表示您需要使用所有視覺化維度,查看包含使用者介面元素的內容應該如何呈現。如需詳細資料,請參閱準則:使用者介面(一般)中的「視覺化維度」一節。
如果可能的話,盡量嘗試在各個元素中,找出要顯示在主視窗上的「公分母」。在某些維度中呈現出共同起源,讓使用者可以將元素串連起來,並看出其中的型樣。如此就可以大幅提高使用者介面的「頻寬」。
範例:
假設您有一個客戶服務系統,您要在其中顯示下列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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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在一段時間的抱怨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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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在一段時間採購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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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在一段時間的發票金額
這裡,公分母就是「時間」。因此,在相同的水平時間軸上並列顯示抱怨/問題、採購及發票,可以讓使用者看到這些項目的關聯型樣(如果有相關聯的話)。
設計主視窗的使用者動作
這裡是決定如何「實作」使用者動作,以便從主視窗啟動使用者動作的地方。通常主視窗的使用者動作會提供作為功能表列中的功能表項目,並且也會透過蹦現功能表和工具列,提供作為替代的和補充功能。
針對每個主視窗定義功能表及功能表選項。例如,在文件編輯器中會有一個「編輯」功能表,用來集合諸如剪下、複製等具有凝聚性的作業。
某些使用者動作可能需要和使用者進行複雜的互動,因此就具備擁有次視窗的條件。例如,在文件編輯器中的「文件」處會有一個「列印」作業,而由於列印作業的複雜互動關係,因此需要一個個別的對話框。
如果要在視窗中呈現大量物件,就需要設計使用者動作涵蓋這些物件。以下是這種使用者動作的一些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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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多個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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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多個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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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多個物件的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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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多個物件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準則:使用者介面(一般)。
設計各種特性
新增必要的動態行為至使用者介面。大部分的動態行為都是由目標平台提供,像是選取作業參照範例、按兩下加以開啟、按滑鼠右鍵出現蹦現功能表等。不過,您還是需要做一些決定,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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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支援視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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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儲存哪些階段作業資訊,如輸入游標位置、捲動軸位置、開啟的視窗、視窗大小、相對的視窗位置等,到下一個階段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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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主視窗支援單一或多重文件介面(SDI 或 MDI)
同時也要評估可以加強可用性的其他共通特性,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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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提供「線上說明」,包括「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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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有「還原」作業,讓系統更便於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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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應該提供「代理程式」,來監視使用者事件並積極建議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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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應該提供「動態標示」,將關聯視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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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應該支援使用者定義的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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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定的區域可讓使用者配置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準則:使用者介面(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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