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會議期間,與會者審查反覆評估準則(記錄於「反覆計劃」中)和「評估反覆」作業的結果(記錄於「反覆評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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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每一個準則,該小組應該決定並同意測試和審查結果是否可證明符合每一項準則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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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尚無法滿足準則的需求,則小組應該提出必要的更正動作來達到標準。
會議結束時,審查人員便應該進行核准決策。如果尚無法滿足一些反覆準則, 小組可能決定還是接受反覆,並將任何更正動作延緩到下一次反覆。 如果缺陷很輕微,您可能採取這種方式。
不過,如果缺陷很嚴重(例如,選擇的技術基礎架構不合格),且專案中的方法需要重大改變,也可能會延緩更正動作。 在此情況下,您可發起新的反覆來處理出現的問題。
「反覆驗收審查」可能有下列結論:
接受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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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代表和專案小組同意本次反覆的交付項目已達到標準,而專案可以進入下一個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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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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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達到評估準則,需要更正動作,反覆的工作才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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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接受反覆,則專案小組應該排定已指定的更正動作,並為隨後的審查重新提出修訂的「反覆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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