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 設計可測試性元素
這項作業說明如何設計測試相關的功能。
規範: 分析 設計
關係
步驟
識別測試相關類別及套件
目的 指出及設計可以提供必要的測試特有功能的類別和套件。 

依據測試設計師的輸入,在設計模型中識別及指定測試特有的類別和套件。

設計類別的驅動程式或 Stub 具有和原始類別相同的方法,但除了為提供輸入(給測試目標) 或傳回預先定義的值(給測試目標)外,並不會針對方法定義行為。

設計套件的驅動程式或 Stub 會包含從原始套件的公用介面之組成類別模擬的類別。

設計自動化測試工具的介面
目的 識別將自動化測試工具和測試特有功能整合所需要的介面。 

識別需要什麼樣的行為,才能使您的自動化測試工具以有效率的方式,和測試目標通訊。識別及說明適當的設計類別和套件。

設計測試程序行為
目的 將沒有自動化測試工具可用的測試程序自動化。 

將沒有自動化工具的測試程序自動化、識別適當的設計類別和套件。以測試案例以及使用案例的衍生來源作為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