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出專案的進度和品質指標之後,專案經理可以開始對照「軟體開發計劃」和「反覆計劃」所規定的專案預期狀態來做比較。 此時,專案經理將會評估:
-
已完成所有規劃的作業嗎?
-
已依計劃發佈所有工作成果嗎?
-
「進行中」作業的完工預估工作量仍在計劃掌控內嗎?
-
所有品質測量值(例如,未決的缺失數量)在規劃的容忍度之內嗎?
專案經理也會在「風險清單」上複查每一項風險指出的風險指標,決定此時是否應該啟動任何風險緩和策略。
專案經理在對照「反覆計劃」來審查複查時,應該切記反覆時間有限,如果認為無法達成最初計劃,則開始考量和報告可以從反覆中省略什麼功能,而非報告反覆的排程延誤。
任何已報告的爭議都會記錄在專案的「爭議清單」中(將在狀態評量中報告)。在專案經理權限內的爭議應該直接在作業:處理異常和問題中解決;有時可能需要升高爭議的嚴重性, 例如,提出「變更要求」進行追蹤,如果爭議重大或影響層面較廣,則更新風險清單。
需要提升而提交「專案審查委員會」的爭議會納入「評定評量」內,並轉交 PRA 來解決。 這通常是在 PRA 專案審查作業中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