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專案識別和審查類型
指出專案和審查類型;例如,程式碼檢驗、需求可追蹤性審查、PRA 專案審查、專案規劃審查。
2. 審查的工作成果和審查目標
列出做為此次審查對象的工作成果並描述審查目標。
3. 審查參與者
列出參與審查的人及在會議中扮演的角色;例如,主持人、記錄人員、審查人員、作者。
4. 時間表與地點
指出審查的時間表。包括審查會議的日期、時間及地點,還包括審查工作成果的公開議程(如果未附在審查記錄中)。
5. 發現的問題和解決方案的建議
列出審查期間發現的任何問題。審查人員可能會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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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工作成果的問題,需要更正;亦即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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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審查工作成果中發現症狀的專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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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審查工作成果中發現症狀的產品問題
審查小組可以在問題解決方案上提出建議。
6. 交辦事項狀態
列出審查決議的任何交辦事項;應該同時列出指定的擁有者(負責完成任務)和目標日期。 這些通常是為了解決問題的交辦事項。交辦事項可能包括:
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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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果不完整,開發工作必須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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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工作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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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問題需要規劃新工作,但不改變已設定基準線的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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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變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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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問題需要變更已設定基準線的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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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工作成果在先前審查時可能留下未完成的交辦事項,則應該一併列出狀態(例如開始/結案)、擁有者及目標或結案日期。
7. 專案管理人員的注意事項
審查小組可能無法在一些問題或異常現象的一連串動作上達成共識,因此必須提升層級才能解決。
8. 後續審查
描述審查小組所建議的後續追蹤(例如,是否需要再召開一次審查),以及需要什麼相關資訊或資料。
9. 工作記錄
記錄在審查籌備和召開工作上所花費的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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