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開發與整合工作區
本準則討論個別實作人員所用的開發工作區,以及一組實作人員(負責整合每一位團隊成員的工作)所用的整合工作區。
關係
相關元素
主要說明

一個系統通常由多組同時一起工作的實作人員共同實作。為達此目的,需要多個工作區,例如:

開發工作區

每一位實作人員都有一個開發工作區,在其中實作他們負責的子系統和內含元素。為了編譯、鏈結、執行及測試子系統的程式碼,需要必需動用到系統的其他部份。實作人員通常不需要用到整個系統來開發他們負責的子系統。開發工作區中只要有編譯、鏈結及執行這個子系統所需的其他子系統,通常就已足夠。這些其他系統的實體複本不必放在實作人員的任何一個私有開發工作區內。相反地,可以和內部發行的子系統一起放在一個共用儲存庫內。當實作人員編譯其他子系統的確切位置時,此位置定義在獨立的檔案中;例如 Make 檔。

範例:

「月結帳戶電話」子系統(在銀行系統中)需要有子系統直接或間接匯入的其他子系統來編譯、鏈結及執行元素。在這個例子中,「月結帳戶電話」子系統的實作人員需要十個子系統的其中六個子系統。

圖解說明詳見下文。

「月結帳戶電話」子系統的實作人員開發工作區

團隊整合工作區

有時一組實作人員可能同時開發同一個子系統。在此情況下,實作人員需要將元素整合到子系統中,才能將子系統傳送至系統整合。團隊整合通常是在專供整合個別團隊成員工作成果的一個子系統整合工作區內完成。有一位團隊成員會扮演整合者的角色,負責掌控整合工作區及其效能。

系統層次的整合人員整合工作區

系統整合人員有整合工作區,可以一次加入一或多個軟體元素或子系統,藉此建立建構版本並接著測試其整合性。

圖解說明詳見下文。

系統整合人員的整合工作區,每一次整合擴建時加入子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