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指定使用者對視圖中的屬性所擁有的存取權數量。
關於這項作業
如果屬性旁出現
編輯圖示,您可以定義使用者對特定視圖中該屬性所擁有的存取權數量。通常,您可以定義「擁有者」、「選項」及「多選項」屬性的存取權。
程序
- 按一下。
- 選取視圖。
- 若要修改屬性,請按一下編輯圖示。
- 指定視圖的屬性的存取權。選取要在視圖中可存取的屬性。 例如,
- 清單:具有「清單」屬性編輯存取權的成員,可以編輯、刪除及新增清單中所有項目的存取權。
- 歷程:具有「歷程」屬性編輯存取權的成員,可以顯示任何產生歷程或整個元素之屬性的歷程。請勿對視圖中指派給低存取權成員的「歷程」屬性,提供編輯存取權。
註: 即使視圖中項目的存取權已變更,屬性仍會保留其項目值。但如果屬性值已變更,且項目的存取權受到限制,則無法存取那些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