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具有新元素所要使用的屬性值的元素,就可以新增元素。
開始之前
- 對於目標模組與目前所用視圖相同的視圖,您必須具備新增存取權。
- 對於想要複製且類型相同的元素,您必須具備「新增」視圖的存取權。如果您想要複製元素,必須聯絡管理者。
關於這項作業
註: 若要使用複製、貼上及設定鏈結來複製元素,您必須是管理者。新建立的元素會複製到樹狀視圖中。除了唯一 ID 以外,所有屬性都會與原始元素相同。
若要複製元素,請執行下列動作:
程序
- 在樹狀結構中,標示要複製的元素。
- 在建立元素來源上按一下滑鼠右鍵。會顯示新增表單。您可以存取以及可以在「新增」視圖中看到的所有屬性,都會包含預設值。「新增」表單中的其他所有屬性都會是空的,或包含定義的預設值。
註: 您不能在使用建立元素來源選項時複製文字清單屬性。
- 輸入其餘屬性的值。
- 按一下確定。會儲存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