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記錄

如果您具有「公用資料夾管理者」專用權,並且在綱目中針對特定記錄類型至少定義了一個刪除動作,則可刪除該記錄類型的記錄。

開始之前

關於這項作業

若要刪除記錄,請執行下列動作:

程序

  1. 在檢視記錄時,按一下記錄表單工具列上的公用程式,然後按一下刪除
  2. 在確認視窗中按一下確定

結果

註: 您也可以刪除查詢結果集中的記錄。請用滑鼠右鍵按一下記錄來顯示蹦現功能表,然後按一下刪除

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