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物件

只要您具備正確的存取權,就可以在模組中的任何一層建立物件。

開始之前

如果要在模組中建立最上層物件,您對於模組必須具備建立權和修改權。如果要建立子物件,您對於其母項必須具備建立權。

關於這項作業

表格列出物件的存取權以及容許的動作。
表 1. 物件的存取權
存取權 說明
讀取 (R) 查看物件。模組視窗中會顯示物件,但是任何文字都會以(讀取已鎖定的資料)取代。物件內容視窗中的所有欄位都是空的。
修改 (M)
  • 變更任何屬性的值。
  • 建立和刪除起自物件的鏈結。
建立 (C)
  • 在物件的下一層建立物件。
  • 將另一個物件移至物件的下一層。
刪除 (D)
  • 刪除、取消刪除和清除物件。
  • 移動物件。
管理 (A) 變更物件的存取權。

程序

  1. 在專用編輯模式下開啟模組。
  2. 如果要在現行物件的同一層建立物件,請按一下插入 > 物件。如果要在現行物件的下一層建立物件,請按一下插入 > 物件下方 如果現行物件已有子項,新物件會成為第一個子項。
    註: 當開啟排序時,您無法在模組中插入物件。如果要關閉排序, 請按一下檢視 > 顯示 > 排序
    註: 您建立的每一個物件都有唯一的絕對編號。指派絕對編號之後,就不再使用該號碼,即使在關閉模組時並沒有儲存新物件也一樣。
  3. 選擇性的: 設定對物件的存取控制。 依預設,物件會繼承其母項的存取權。如果要變更存取權,請執行下列動作:
    1. 用滑鼠右鍵按一下物件,並選取內容
    2. 選取存取標籤。
    3. 清除繼承母項,然後設定您希望物件具備的存取權。

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