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对象

可以在层次结构中将对象升级和降级,还可以处理对象标题和对象文本属性的内容。

您可以:

升级和降级对象

将对象升级时,该对象将成为其原有父代对象的下一个同代。将对象降级时,该对象将成为其原有先行同代对象的最后一个子代。不能将对象降级为已删除对象的子代,因此,不得删除该对象的前导同代。

要升级或降级的对象的子代会随其父代移至层次结构中的新位置。

如下所示限制对象的升级和降级,以确保不更改对象的顺序(未应用任何排序):
  • 您不能将删除的对象升级或降级。然而,如果选择未删除的对象,并且其具有删除的子代,那么可以将该对象升级或降级,并且其删除的子代也会跟着升级或降级。
  • 将排序或过滤器应用到模块时,您不能将对象升级或降级。

要升级对象,请选择该对象,然后依次单击编辑 > 对象 > 升级

要降级对象,请选择该对象,然后依次单击编辑 > 对象 > 降级

交换对象标题和对象文本属性

交换属性时,“标题”属性的内容会成为“对象文本”,并且“文本”属性的内容会成为“对象标题”。您必须对“对象标题”和“对象文本”属性具有修改访问权限。

此操作可用于同时包含“对象标题”和“对象文本”的对象,也可用于只包含其中之一的对象。

要点: 交换“对象文本”和“对象标题”时,由于“对象标题”属性无法包含与“对象文本”属性相同数量的字符,因此可能会截断文本

要交换“对象标题”和“对象文本”属性值,请选择对象,然后依次单击编辑 > 对象 > 交换

从对象文本分割对象标题

分割对象时,会创建新对象来替换选定的对象,并且会将“对象标题”中的文本移动到新对象中。选定的对象会保留“对象文本”,并成为新对象的第一子代。您必须对“对象标题”属性具有修改访问权限,并对“对象文本”属性具有读访问权限。

如果选定的对象具有任何子代,那么这些子代会成为该选定对象的同代。包含“对象标题”的新对象是上述子代的父代。

注: 如果模块是以共享编辑方式打开,那么无法分割锁定区段中的顶部对象。不过,可以分割子对象。

要将“对象标题”与“对象文本”分割开,请选择要分割的对象,然后依次单击编辑 > 对象 > 分割

分割对象

您可以跨多个对象对“对象文本”属性的内容进行分割。(可选)您可以在原始对象和新对象之间创建链接。

要分割“对象文本”,请选择对象,然后依次单击工具 > 功能 > 分割对象文本。选择要保留在当前对象中的文本,并且指定新对象的位置。(可选)选择创建链接以在对象之间创建链接。单击应用以分割对象文本。此时会创建新对象,并且会将未选择的文本移至新对象中。

合并对象文本

您可以创建这样的对象,其“对象文本”包含一个或多个对象的“对象文本”。 您可以在进行合并的对象所在的模块中创建对象,或者在其他模块中创建对象。

要合并对象文本,请打开包含要合并其“对象文本”的对象的模块,然后依次单击工具 > 功能 > 合并对象。此时会显示当前模块中所有对象的列表。选择要合并其“对象文本”的对象,然后指定要创建对象的位置。 (可选)选择创建链接以在源对象和新对象之间创建链接。单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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