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取已标记对象

您可以抽取描述性模块中的已标记对象。抽取对象将在正式模块中创建对象的副本,并创建描述性模块中原始对象和正式模块中其副本之间的链接。

开始之前

在数据库浏览器中,请确保显示了描述性模块。 如果需要,单击查看 > 显示描述性模块

关于此任务

抽取时,将仅复制对象。如果您在描述性模块中创建了其他属性,那么这些属性将不复制到正式模块中。
注: 您可将已标记对象从描述性模块抽取到两个或更多正式模块中。 还可以使用从两个或多个描述性模块中抽取的对象来填充正式模块。

过程

  1. 在模块窗口中,单击抽取 > 设置抽取
  2. 目标模块框中,输入要将数据抽取到的正式模块的名称和路径,或使用浏览查找目标模块。
  3. 链接模块框中,输入要用于描述性模块和正式模块之间链接的链接模块的名称和路径,或使用浏览查找链接模块。
  4. 单击确定 正式模块和链接模块将打开。已为您设置描述性模块,以抽取数据。
  5. 在正式模块窗口中,选择要向其中复制已标记对象的对象。 可以复制到此对象的相同级别,或者低一级别。
  6. 在描述性模块窗口中,选择要复制的已标记对象。
  7. 在描述性模块窗口中,单击抽取,然后单击抽取至当前级别抽取至低一级别 将显示编辑链接对象窗口。 如果需要,可以编辑在两个对象之间所创建链接的属性,然后单击确定

    对于每个要抽取的对象重复上述步骤。

  8. 单击文件 > 保存以保存描述性模块、目标模块和链接模块。

结果

标记的对象将从描述性模块复制到正式模块。 已创建描述性模块中每个对象和正式模块中副本之间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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