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RIF 定义
可以通过添加或除去模块,或通过更改已包括的数据和锁定,来更改 RIF 定义的内容。
开始之前
必须有权访问分区数据以及修改项目的访问控制。
注:
如果 RIF 定义已经导出,则无法更改或除去定义中已包含的模块。可以添加新模块,以及不同版本的版本基线。例如,如果 RIF 定义包含模块的当前版本,则可以选择模块的基线,并将其添加到定义中。
过程
在数据库浏览器中,选择包含您要编辑的定义的项目,然后单击
文件 > 属性
。
单击
RIF 定义
选项卡。选择要编辑的 RIF 定义,然后单击
编辑
。
相关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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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交换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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