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模块窗口中编辑,请双击希望编辑的属性,然后更改其值。如果希望更改模块中若干对象或所有对象的属性值,使用对象属性表更快。要编辑属性的值,您必须具有对对象和属性值的修改访问权限。
- 要将文本附加到主列中文本的末尾,请选择对象,然后开始输入。
- 要编辑模块中的下一对象,请按 SHIFT+RETURN。
- 要编辑下一列中的属性,请按 Ctrl+A。
- 要接受您对当前对象所作的编辑,请按 Ctrl+M 或单击另一对象或属性。
- 要放弃您对当前对象所作的编辑,请按 Ctrl+D。
- 要将当前属性的值更改为该属性的缺省值,请单击。如果属性没有缺省值,那么将删除当前值。
- 要编辑当前对象的“对象标题”,请按 Ctrl+H。
- 要编辑当前对象的“对象文本”,请按 Ctrl+T。
要设定文本格式,请使用格式编排工具栏上的按钮。
可以应用粗体、斜体、下划线、删除线、上标和下标。还可以将项目符号应用于列表,以及增大和减小列中文本的缩进。
带有未保存更改的对象具有红色变换指示符
。要保存更改,请按 Ctr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