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正确的访问权限,那么可以在模块中的任何级别创建对象。
开始之前
要在模块中创建顶级对象,必须具有对模块的创建访问权限和修改访问权限。
要创建子代对象,必须具有对其父代的创建访问权限。
关于此任务
表格中列出了对象的访问权限及其允许的操作
表 1. 对象的访问权限访问权限 |
描述 |
读取(R) |
查看对象。在模块窗口中,会显示对象,但是任何文本均替换为(读取锁定数据)。对象属性窗口中的所有字段都为空。 |
修改(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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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C) |
- 创建该对象的下一级对象
- 将其他对象移到该对象的下一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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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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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A) |
更改该对象的访问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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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以独占编辑方式打开模块。
- 要创建与当前对象级别相同的对象,单击。
要在当前对象之下一级创建对象,单击。 如果当前对象已有子代,那么新对象将成为第一子代。
注: 创建的每个对象都有唯一的“绝对数字”。一旦绝对数字已被指定,即使关闭此模块而不保存该新对象,也不会再次使用该数字。
- 可选: 在对象上设置访问控制 缺省情况下,对象会从其父代继承其访问权限。
如果要更改访问权限:
- 右键单击对象然后单击属性。
- 选择访问权限选项卡。
- 清除从父代继承并设置想要对象具有的访问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