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必須具有特定權限和專用權,才能將 EXPLAIN 及 ADVISE 表格移轉成現行版本或格式。下表詳細說明每一項作業所需的權限或專用權。
作業 |
必要的權限或專用權 |
變更 EXPLAIN 及 ADVISE 表格 |
下列一個以上專用權或權限:- 要變更表格的 ALTER 專用權
- 要變更表格的 CONTROL 專用權
- 要變更表格的綱目的 ALTERIN 專用權
- SYSADM 或 DBADM 權限
|
使用 REORG 公用程式 |
下列一個以上專用權或權限:- SYSADM
- SYSCTRL
- SYSMAINT
- DBADM
- 表格的 CONTROL 專用權
|
註: 如果您已將資料伺服器從 DB2® for Linux®, UNIX®, and Windows® 9.7.0 版移轉至 9.7.1 版或更新版本,請確定您具有 DROP INDEX、CREATE TABLE 及 GRANT TABLE 的額外權限和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