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特例

下列情况会影响继承。

内联项目
通过在步骤的内联属性中指定一个项目,步骤将内联到项目中。步骤内联到项目中时,不会使用被调项目的服务器环境和项目环境。继承顺序如下:
  1. 主调步骤的服务器环境。
  2. 主调步骤的项目环境。
  3. 主调步骤的步骤环境。
  4. 被调项目中每个步骤的步骤环境(如果已指定)。
链式项目
项目或步骤可以将项目指定为通过失败链。如果以这种方式调用项目,那么项目在其自己的环境中运行。 此外,它有权访问来自主调项目或步骤的所有变量。这些变量使用 BF_CALLER_ 前缀被复制到新名称中。例如:主调项目或步骤中的 BF_NAME 变量在被调项目和步骤中作为 BF_CALLER_BF_NAME 变量提供。
已调度作业
当根据调度中的某个调度执行项目时,可以选择对项目应用不同于缺省设置的环境。指定环境后,环境选项卡将用于设置该环境中变量的值。这些变量根据在项目中属性设置显示在环境选项卡中。如果为非调度作业启动显示,那么遵循相同的规则。
覆盖继承顺序
使用系统设置最后应用服务器环境覆盖继承顺序。如果其值为,那么继承顺序设置如下:
  1. 项目环境
  2. 步骤环境
  3. 服务器环境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