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作失敗,您可以重新啟動它。當重新啟動時,會在相同標籤下啟動新的執行。它會從失敗點繼續執行。
如果要重新啟動工作,請按一下建置清單中的工作標籤(位於標籤)。系統會顯示建置的相關資訊,並在畫面頂端的附近加上
重新啟動工作按鈕。
- 按一下重新啟動工作;系統會顯示「重新啟動」頁面。
- 選取選項。如果您希望系統在其步驟中從專案記錄取得指令的任何更新,請設定同步指令內容;如果沒有設定此內容,則會完全按照最初啟動工作時的狀態來執行指令。
- 按一下「重新啟動」頁面的重新啟動按鈕。
已重新啟動的工作與新工作之間的差別如下所示:
- 它會使用與失敗執行同樣的標籤號碼,取代「已完成」清單中的失敗執行。
- 依預設,它會從失敗的步驟開始,而且不會重複執行之前已通過的任何步驟。然而,您可以選擇重新啟動工作時要實際執行哪些步驟。
- 依預設,系統會提供您在上次執行時所提供的相同環境變數值;然而,您可以在重新啟動工作之前,先變更這些變數值。
- 系統只會根據重新啟動工作期間所執行的步驟,來對工作的成功與否求值。上次執行時所產生的失敗並不會影響重新啟動之工作的狀態。
如需重新啟動具有配接器鏈結步驟之工作的相關資訊,請參閱關於配接器鏈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