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手冊

除 國際授權合約 - 測試版 外,以下條款亦適用於下列程式。

程式名稱:IBM Pattern Drivern Development - Tech Preview # 2
程式編號:Tech Preview

評估期間

評估期自 貴客戶同意本合約之條款日起算,於 90 日後終止。

其他 IBM 程式之使用限制權

若 貴客戶係以本程式作為其他 IBM 程式(「主體程式」)一部分之方式獲得本程式,則主體程式應將本程式列為「其他 IBM 程式」, 貴客戶僅得於支援主體程式而收受本程式,且 貴客戶對本程式之使用權,應受主體式授權限制。若 貴客戶意欲取得 未受主體程式授權條款限制之另一份本程式授權,請洽詢 貴客戶之 IBM 銷售代表。

機密性

貴客戶同意視下列者為「IBM 機密資訊」,無論其是否包含指出其機密性本質之限制性標記,或是否於揭露行為前被指稱為 「IBM 機密資訊」皆然:(a) 本程式、(b) 任何 IBM 提供予 貴客戶之本程式資訊,其包括且不限於本程式相關之著作,諸如 程式規格、規劃、趨勢、策略、基準測試、效能性質、比較及其他本程式之評估、(c) 任何相關於 貴客戶本程式存取權之資料,包 括且不限於密碼或其他存取程式碼,及 (d) 所有 貴客戶提供予 IBM 之本程式相關資料、調查意見、建議及/或書面著 作。 貴客戶有權以其對 IBM 有益之揭露或其他方式使用「IBM 機密資訊」。縱使本合約有任何其他條款, 貴客戶同意於 IBM 公開發佈該等「IBM 機密資訊」且未有保密義務前,不對任何其他第三人就「IBM 機密資訊」進行通訊、公開、散布或以其他方 式討論或揭露(包括且不限於專屬於「IBM 機密資訊」之文章、論文或其他書面著作)。

貴客戶同意將「IBM 機密資訊」視如本身之資訊,以相同之注意義務防止其暴露於外,惟此等注意程度必須在合理之注意範圍內。就 「IBM 機密資訊」, 貴客戶之義務應自 貴客戶接受「IBM 機密資訊」後兩年期間內持續之。 貴客戶同意除非另簽書面保密合約 ,否則,不將屬 貴客戶或任何第三人所有之機密或專利透露給 IBM。

縱使 貴客戶及 IBM 間可能有專屬於機密資訊之任何機密性或其他合約存在,前述段落應規範「IBM 機密資訊」之處置方 式。

特定作業環境

如果本程式有檢附文件,則在程式所檢附文件(如 Readme 檔)或在 IBM 所公佈的其他資訊(如通知函)中,可找到程式 規格及指定的作業環境資訊。 貴客戶同意,該文件及其他程式內容可能僅以英文提供。

D/N: L-GVAN-7N4J6F
P/N: L-GVAN-7N4J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