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记为重复记录

使用“标记为重复记录”窗口,可以指示一个记录重复另一个记录。

将显示以下字段和控件:

输入标识
输入要复制的记录的标识。
查找
单击查找可查看要复制的记录的标题和状态。
显示更多详细信息
单击显示更多详细信息可显示要复制的记录。
允许在将记录提交到数据库前更新记录
如果希望在将记录保存到数据库中之前对记录进行编辑,则可以选择此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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