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兩筆記錄類似,您可以讓其中一筆的狀態標示為「重複」,
並建立相對應記錄的鏈結。記錄只能是另一記錄的重複項,
但它可有多個重複項。
執行這項作業的原因和時機
如果要將記錄標示為重複,請執行下列動作:
- 在「查詢結果」視圖中找出重複的記錄,
用滑鼠右鍵按一下它,並按一下。
- 在「標示為重複」視窗中,輸入要作為其重複項的記錄的記錄 ID 或唯一數值字尾。
- 如果您不確定是否指向正確的記錄,請按一下顯示其他詳細資料,
以檢視完整的記錄。
- 如果您需要其他的搜尋功能,以找出要作為其重複項的記錄,
請按一下使用查詢。此時會開啟「瀏覽記錄」視窗,
供您執行現有的查詢,建立新查詢,以及在唯一數值字尾和文字中搜尋。
- 在將記錄寫到資料庫中前,若要編輯它,請選取容許先更新記錄再確定到資料庫中。
結果
若要將記錄回復為原始狀態,
請用滑鼠右鍵按一下記錄,再選取。